一、总体情况
2020年,临江新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,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精神,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,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,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,持续推行依法行政工作,不断深化机关效能。
在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,按照“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总要求,突出重点公开内容,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,做到积极稳妥,及时准确,确保政府网站运行健康稳定,不断提高临江新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。全年共发布区镇动态类信息142条,主动公开信息105条,包括公告公示类14条,政策文件类5条,人事信息类2条,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0条,回复办结市长信箱信件20件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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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本年新 |
本年新 |
对外公开总数量 |
|
规章 |
0 |
0 |
0 |
|
规范性文件 |
0 |
0 |
0 |
|
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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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上一年项目数量 |
本年增/减 |
处理决定数量 |
|
行政许可 |
1 |
0 |
0 |
|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|
0 |
0 |
0 |
|
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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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上一年项目数量 |
本年增/减 |
处理决定数量 |
|
行政处罚 |
1 |
0 |
1 |
|
行政强制 |
1 |
0 |
0 |
|
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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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上一年项目数量 |
本年增/减 |
||
行政事业性收费 |
4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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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第(九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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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采购项目数量 |
采购总金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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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集中采购 |
78 |
92.4011万元 |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 |
申请人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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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 |
法人或其他组织 |
总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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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 企业 |
科研 机构 |
社会公益组织 |
法律服务机构 |
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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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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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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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 |
(一)予以公开 |
0 |
|||||||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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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不予公开 |
1.属于国家秘密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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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|
0 |
||||||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 |
0 |
||||||||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|
0 |
||||||||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|
0 |
||||||||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|
0 |
||||||||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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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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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无法提供 |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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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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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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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不予处理 |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|
0 |
|||||||
2.重复申请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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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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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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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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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其他处理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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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总计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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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|
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行政复议 |
行政诉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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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|
复议后起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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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
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
||||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新区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,还存在一些不足。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升;工作动态类的政务信息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,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和发掘等。以上问题需要在下阶段工作中加以改进。
(一)加大主动公开力度。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,对重点给予突出,以社会需求为导向,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,推进信息公开不断深化。
(二)提升工作服务水平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,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,对每周发布政府信息加强监督,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。
(三)切实做好运维保障服务。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,做好与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的信息联动公开,保障和便利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无。